各党支部、全体师生党员:
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,根据党委组织部工作要求,各个党支部和党员要对前段公开承诺的活动计划进行梳理,按照《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践诺书》、《党员公开承诺践诺书》的参考式样(见附件),进行规范与细化,将其作为创先争优活动承诺书进一步公开承诺。
承诺事项要具体,要立足本职,紧紧围绕改进工作、破解难题和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确定。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任务、重点难点,根据所属党员情况、职能特点和学院发展目标,承诺事项一般为3—5项;党员紧紧围绕本支部的工作任务或承诺事项,根据个人特长、能力强弱等实际,结合依岗履责、为师生办实事承诺,承诺事项一般为2—3项。
党员干部和各支部负责人要带头承诺,标准要高于一般党员。党支部提出的承诺事项,要报党总支审定把关备案;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,由党支部审定把关备案。确保各项承诺具体实在、符合实际、切实可行。对联系工作和个人实际不紧的,督促修改完善;对不符合实际的,重新提出承诺事项。
党员的公开承诺务必于下周二前报支部审定把关,支部的公开承诺务必于下周四前报总支审定把关。
各支部要定期上报活动开展情况,每月3日之前上报总支。上报格式样表见附件。
附件:
公司党总支
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